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公司诉天神娱乐:无形资产融资租赁纠纷
4月19日,资本邦获悉,天神娱乐公告称,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租赁”)与公司、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天神互动”)、朱晔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公告显示,2018年2月1日,文科租赁与天神互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天神互动将其享有的24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即“租赁物”)转让给文科租赁,转让费人民币2亿元,约定天神互动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文科租赁承租租赁物,租赁期限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租赁成本人民币2亿元,租赁利率为浮动利率,即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和1.25%之和。租赁物所有权属于文科租赁所有。
同日,文科租赁与天神娱乐、朱晔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天神娱乐、朱晔就《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天神互动对文科租赁所负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文科租赁认为其已经按照约定,向天神互动履行了《著作权转让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取得了租赁物的所有权,天神互动已经接受租赁物并起租,但是天神互动自2019年12月15日之后未支付租金、利息等,天神娱乐、朱晔也未承担保证责任,文科租赁特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该案已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2020年4月22日 15:57
ꄘ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