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核准胡继良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
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关于核准胡继良任职资格的批复
甘银保监行许〔2021〕424号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胡继良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的请示》(信租报〔2021〕4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6号)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胡继良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正式到任,并向我局书面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局将办理许可事项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
2021年5月28日
2021年6月8日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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