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设立“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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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辽宁省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指引(暂行)》等有关规定,经对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设立申请进行审核,认为该公司符合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相关资质条件,同意设立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金:23000万元人民币。
  
  三、法定代表人:李绍国;经营场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
  
  四、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或租赁资产。
  
  五、股东出资情况: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61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比70%;崔尼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资575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比25%;中德(沈阳)国际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15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比5%。
  
  特此公告。
  
  省金融监管局
  
  2021年12月9日

2021年12月20日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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